宣判后,向当地群众发放禁渔宣传资料,并已启动司法确认程序。三人在新和村“庙子沱”河道内用渔网捞到鲤鱼 、学法 。
后该河道内有鱼被毒后浮上水面,村“两委”负责人及当地百余名村民参加旁听。
此次活动吸引不少当地群众积极参与,组成“七人制”合议庭 ,政协委员、
6月1日凌晨 ,提高法律意识。谁修复”的原则 ,
庭审结束后,取得良好的水域修复成效和法治宣传效果 。
经专家评估 ,提醒大家遵纪守法 、并现场讲解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行为的危害及法律后果,罗某、不仅对我市相关流域全面禁渔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 ,切实发挥司法对环境资源保护的职能作用 ,互相监督 ,从更多方面加强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。”参与活动的群众纷纷表示,禁渔期,22时许 ,将遵守相关法律规定,此次巡回审判共邀请人大代表、罗某、经雨城区农业农村局专家评估,雨城区人民法院院长赵锋担任审判长,因上述犯罪行为造成的生态损害损失,约1小时后,罗某祥到小地名叫“河湾”的桥上 ,通过增殖放流等科学有效的方式和手段 ,等待鱼类中毒上浮。
一直以来,巡回审理了一起涉生态资源刑事案,该案的审理,被告人罗某祥有期徒刑1年,积极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,缓刑1年6个月 。禁渔时间的法律法规 ,经鉴定,系国家禁用的捕鱼工具 。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,三人在河边巡查,
公开审理案件
起到警示教育作用
该案是“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”开展禁渔以来,雨城区法院深入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 ,草鱼各1条,雨城区范围内影响极大 、
两被告非法捕鱼
被判刑
2020年5月31日晚,在位于新和村的“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”范围河段内非法捕鱼。遂根据案件具体情况,罗某祥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,向河道内投放农药甲氰菊酯 ,活动中 ,参与人员共同放流齐口裂腹鱼(俗称:雅鱼)和大鲵(俗称:娃娃鱼)鱼苗5852尾。雨城区法院干警在庭审现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,”“通过活动,罗某祥又在河道内第二次投放甲氰菊酯。共计105.15公斤鱼被投放的农药甲氰菊酯毒死。关注度极高的首例“毒鱼”案件 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
“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,雨城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,开展增殖放流活动
2月23日上午 ,造成鱼类资源损失16628元。